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公司2024年行车维保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2024年行车维保框架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2024年行车维保框架项目
项目编号:
二、 招标内容
1.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招标方公司起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单梁行车39台,双梁行车4台,翻转机葫芦2套(含翻转结构)。服务时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有关的规章制度,服从招标方现场管理,中标方违章作业造成的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TSG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定》及三明市特检所有关起重机运行、保养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年检,保障所有起重机安全正常运行。基于维护人员的视觉、听觉及手工操作或用户信息数据,对起重机部件及整机的检查、调整、润滑、清洁、紧固等;更换损坏零部件,出具循环维保记录单。
3.对招标方公司内起重设备备品备件进行储备,确保行车所需备件及时更换,不影响现场生产。起重设备备品备件明细表见附表一。
4.本次投标的要求
4.1招标方提倡中标方主动进行预防性检修工作,定期到现场巡查起重设备状况,查找设备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制定排除措施同时报送招标方,招标方审核同意后由中标方进行隐患排除施工,由制造部设备室组织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确认。对于设备原发性缺陷、资源限制等无法通过维保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中标方应出具专项报告通知招标方,双方共同商议解决方案后按照大项修或者技改技措流程执行,招标方优先推荐中标方进行工程施工。
5.施工要求
5.1中标方必须为招标方提供具备高空作业、能解决行车全部故障能力的维保人员,维保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电工、高空等作业资质证书,并将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一份招标方存档。
5.2服务期内,招标方有权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质量、进度、方法、记录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确认中标方服务态度、工作质量、技术实力等不能满足招标方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可选择其它投标方进行合作。
6.技术服务及质量保证:
6.1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必须30分钟内到达现场,为招标方应急处理行车相关故障。若因中标方原因未能及时到达现场或造成停线,招标方有权加倍进行考核
6.2中标方所提供机械配件质保期6个月,电机、电器配件质保期6个月。相应备件必须提供合格证及制造商,若服务期内因保养不当所造成配件在质保期内损坏的,中标方方免费提供配件并调换。对频繁更换的备件中标方必须找出根本原因,同时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上报招标方,经招标方同意后进行整改。
6.3中标方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招标方,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经协调确认具体的维护及保养时间,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招标方代表签字认可,如没有得到招标方代表签字认可,招标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6.4中标方提供的非标备品备件需提供备件供货厂家及联系方式,并配合招标方将行车非标部件逐步技改更换为国标配件,确保整台行车配件采用正规国标品牌。
7.外部条件
7.1 项目地点: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7.2 环境温度:-5℃~+45℃,最大日温差:25℃
7.3 年平均相对湿度:~59%,最高月平均相对湿度:95%(+2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方应具有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维保服务能力。
3、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相关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方应在开标开始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如法人代表参加请携带法人代表证或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报告页、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如投标人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应提供中文版本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
第一步: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第二步:请准备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2业绩合同;3信用中国截图;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三年财务报表;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等起重设备维保资质文件;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不接受拍照格式的图片)发送至电子邮箱154538909@qq.com,并电话通知我公司。资料不齐全的投标报名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须完成以上事项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永安市埔岭99号
联 系 人:苏闽杰
联系电话:18905987960
电子邮箱:154538909@qq.com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其他保证金形式不接受。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00元(伍仟元整)
开户名称: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永安支行
银行帐号:428658383219
财务电话:0598-3829986
4、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7时00分前
5、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至上述账户并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并电话通知招标人查收。 联系人:苏闽杰 联系电话:18905987960 。
6、投标方应充分考虑银行信息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7、按照招投标法保证金返还相关条款约定,结合我公司财务管理流程等综合因素,保证金退款流程申请成功退款到账时间为:自定标之日起约30天内无息退还。